1、什么是异地就医联网结算?
答: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是指参保人到参保市以外地区(含省内其他各市及外省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持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实现联网结算,无需个人垫付费用后再回参保地报销的情形。
2、哪些异地就医费用可以联网结算?
答: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包括3部分:住院费用、普通门诊费用及门诊慢特病费用。
3、异地就医人员如何分类?
答:山东省异地就医人员整合简化为两类:“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1)将原来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外出务工农民、外来就业创业人员,统一整合简化为“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一般指在异地居住、生活或者工作6个月以上的人员。
(2)将转诊转院人员,自行外出就医人员,因出差、探亲、旅游等临时在外就医人员,统一简化整合为“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4、如何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答:(1)掌上办理:改为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就医,省内跨市(到我省其他地市)的不再需要备案,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可直接在异地就医的医疗机构联网结算;跨省临时就医需要备案,可通过支付宝或微信小程序中搜索“泰安医保”办理、泰安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异地备案-异地就医备案申请”自助办理备案(仅限跨省异地就医),办理进度、是否审核通过可以通过“泰安医保”、“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查询。
(2)现场办理:可通过我市定点医院转院、各级医保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办理。
5、异地就医备案后如何变更?
答:办理了异地备案后需要变更备案的: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办理的长期异地就医备案满6个月以上后需要变更备案,您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备案记录查询-关闭备案,再重新办理新备案即可。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可以通过泰安医保中的备案查询功能进行终止或修改备案,或者通过医保经办大厅窗口办理。
6、省内跨市“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是否已取消备案?
答:是的。自2022年1月1日起,省内跨市“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就医一律取消备案手续,就医费用直接联网结算。降低临时外出就医首先自付比例。“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省内跨市(跨省)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首先自付比例统一调整为10%。
7、若办理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又需要返回参保地就医的如何办理?
答:(1)办理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超过6个月需变更长期异地就医地的,可以随时申请终止原长期异地就医备案转回参保地,也可根据实际就医需求重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2)办理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后,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登记备案,备案时不设终止日期,长期有效;未在备案地发生医疗费用的,可随时变更或取消备案; 在备案地发生医疗费用的,变更备案或取消备案的时限统一规定 为 6 个月。备案未满6个月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的,按以下原则处理:通过提交备案就医地户籍证明、居住证或单位工作证明等材料,申请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变更回参保地的,享受与参保地同等的医保待遇;未提供上述有关证明材料,单纯采用个人承诺方式备案的,在参保地就医按“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医保待遇政策执行。
(3)需到备案的长期居住地以外(且非参保地)就医,按“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医保待遇政策执行,在山东省内就医无需办理备案手续,在外省就医需要办理临时外出就医备案。
8、异地就医自助备案方式的特点和优势有哪些?
答:(1)无需上传任何证明材料。按照“免证明材料、免经办审核、即时开通、即时享受”的原则,全面取消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证明材料,推行告知承诺制,自助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且省内临时外出就医无需办理备案,直接联网结算。
(2)无需经办机构审核,即时生效。参保人提交备案申请后,备案无需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系统自动判断是否本统筹区参保人,备案即时生效。
(3)随时随地申请,不受限制。异地就医自助备案的渠道有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和“泰安医保”小程序,自助备案不受时间、地点限制,参保人只要有部手机在手,有网络有流量,即可随时随地自行申请异地就医备案,备案界面清晰,备案信息极简,整个备案按提示操作4步即可完成,整个备案不用一分钟,备案提交后即时生效。
(4)变更备案同步实现自助办理。参保人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办理的长期异地就医备案满6个月以上后需要变更备案的,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泰安医保”办理。自助备案的办理进度、是否审核通过,参保人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泰安医保”小程序查询。
(5)扩宽了自助备案服务范围。自助备案不仅能为自己备案,还可以为他人备案。通过添加绑定家庭成员,即可实现为他人备案,操作步骤和为本人备案基本一致。
9、参保人异地就医在哪些医院可以联网结算?
答:目前,参保人住院和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可以在全国开通异地联网结算的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实现直接结算。开通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的具体名单可以从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者微信小程序中查询。
10、异地就医联网结算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异地就医联网结算须经过先备案、选定点、持卡(码)就医三个步骤。目前,我省已简化了异地就医手续,全面取消了省内异地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的备案手续,取消了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等级和家数的限制,参保人就医时持医保卡(医保电子凭证)直接联网结算。其中:跨省异地就医不管是长期异地居住人员还是临时外出就医人员都需要先备案;省内异地就医的,长期异地居住人员需要先备案,省内跨市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无需再备案。异地就医时需持医保卡(医保电子凭证)联网直接结算。
11、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享受哪些待遇?
答:(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备案后在长期居住地就医,一次备案长期有效,享受与参保地就医相同的医保报销比例;在备案的长期居住地以外就医,按临时外出就医政策执行。
(2)降低临时外出就医首先自付比例。“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省内跨市(跨省)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首先自付比例,统一调整为20%。
(3)调整门诊统筹(含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政策。凡建立职工、居民门诊统筹政策的市,参保人员省内跨市、跨省异地就医不受签约基层医疗机构范围和等级限制,均可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并实现联网结算,异地报销金额与本地报销金额合并计算,不超过当年度门诊统筹报销额度。
(4)取消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家数限制。异地就医直接备案到就医地,不再备案到具体医疗机构,参保人可在备案的就医地所有联网的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和住院定点医疗机构中自主选择就医,并实现直接结算;取消参保人门诊慢特病省内跨市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家数限制,门诊慢特病跨省联网结算备案的定点医疗机构家数也不受限制。
12、异地就医人员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参保人员需持医保卡、医保电子凭证就医。参保人员跨省及省内跨市异地就医时,应在就医地的异地就医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主动表明参保身份,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等有效凭证。
13、无法联网结算的异地就医费用应该如何报销?
答:参保人在已实现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地区就医的,应当持卡(码)联网结算,原则上不再接收医疗费用零星结算申请。但是因门诊急诊、门诊慢特病及因急诊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或者因客观原因无法联网结算的,可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零星报销。
14、跨省异地患者来我院就医,怎样办理报销手续?
答:山东省以外的住院患者,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后,入院时持患者社保卡到住院处1号窗口办理医保登记联网,出院时持患者社保卡在住院处1号窗口办理报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