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中医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市中医诊疗中心)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泰安市中医医院建院于1980年,是国家三级甲等综合性中医医院,位于东岳大街58号。是全市中医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中心,是山东中医药大学、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滨州医学院教学医院,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泰安市首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医疗卫生单位。
泰安市中医医院拟投资29980万元在泰安市东岳大街58号,泰安市中医医院院区北侧,建设门诊医技综合楼(市中医诊疗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占地约5000m2,主要建设集门诊、医技、病房、办公于一体的综合楼一座,地上20层,地下2层,总建筑面积51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0838平方米,包括:地下建筑面积10162平方米,包括:地下车库5081平方米、地下医技用房5081平方米。新增500张床位。
二、主要环境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有各类污染物排放,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对周围环境的主要影响有:
1、废气
项目主要废气为锅炉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食堂油烟、汽车尾气、病房废气以及检验废气。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后由15m高的P1排放气筒排放,污染物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标准;污水处理站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经活性炭吸附后,污染物浓度均可满足《山东省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中表2“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中规定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新建”标准值要求;食堂油烟由去除效率90%的油烟净化器净化后,由高于食堂楼顶1.5m的P2排气筒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表2要求。检验废气经通风橱和生物柜自带活性炭过滤后,无组织排放,预计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汽车尾气经地下停车场通风系统无组织排放。病房废气经排风系统自带消毒过滤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经合理处置后达标排放,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有较小。
2、废水
本项目污水主要是门诊废水、地面清洁废水、病房废水、食堂废水、洗衣房废水、职工生活污水、手术室废水、检验废水、纯水制备废水。
本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生活污水、门诊废水、地面清洁废水、病房废水、食堂废水、洗衣房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检验废水和手术废水经中和处理,处理后废水合流排至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山东省医疗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596-2020)表1二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标准要求后,经市政管网排入泰安市第四污水处理厂。
加强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及污水管网的防渗,在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废水对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水泵、冷却塔、机房等机械噪声、门诊大厅社会噪声和停车场噪声,声级值为75~85 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禁止大声喧哗、限制车速等措施后场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 类和4a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餐厨垃圾、中药药渣、包装材料、医疗废物、污泥和废活性炭。生活垃圾、中药药渣交环卫部门清运。餐厨垃圾委托专业公司处理。包装材料外售。医疗废物、废活性炭和污泥,经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不外排,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环境风险
项目不涉及重大风险源,在落实总图设计、贮运设计、工艺技术设计、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设计、紧急救援设计等方面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要求后,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工程风险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6、防护距离设置
拟建项目无需设置防护距离。
三、征求群众意见主要事项
《泰安市中医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市中医诊疗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委托山东鲁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写,如对本项目提出意见或建议,可在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以电话、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泰安市中医医院或山东鲁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反映,并留下您的主要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和您取得联系。
四、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泰安市中医医院
联系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58号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18653891669
邮箱:18653891669@163.com
五、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山东鲁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15305381321
邮 箱:china_eia_report@163.com
六、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公示发布单位:泰安市中医医院
公示发布时间:2021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