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中医医院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澄清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TAZY2023-08-001
项目名称:泰安市中医医院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二、澄清信息:
澄清事项:招标文件
澄清内容:
供应商须知部分2.6.9 投标无效第(4)条:
未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拒绝报价、报价不确定、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报价等于或高于招标控制价。
现澄清为:
第一标段:本项目采用固定投标价,投标人报价统一应当按照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等计价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鲁价费发〔2007〕205)的50%进行服务取费。
第二、三标段:招标代理服务费统一按照鲁价费法【2003】64号文转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的60%计费。
三、其他补充事宜:开标评标时间不变
四、凡对本次澄清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本项目联系人:杨主任
电话:0538-6110830